我也不知道我有冇有喜歡過他,甚至在我根本還不想搞懂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就不喜歡他了。
我叫李微雨,他叫樓幕。
我們認識,大概是初中的事。
初一下學期的時候,學校莫名其妙的就開始週末允許學生不回家,但晚上必須在教室自習。
與此同時,還需要重新分配座位,不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湊巧,樓幕也留下來了。
其實他本來不應該留下來的。
會有週末允許學生留校的規定,其實是因為學校在縣城,市裡最好的初中,有很多下麵鎮考上來的學生,學校擔心學生週末往返不安全、或者是負擔不起每週來回三十塊的往返費用,就開始允許留校了。
我住在離學校需要2個小時公交車車程的下麵鎮,也因為小孩子總想離家遠點,還因為縣城肯定比鎮上娛樂多,自然而然的,我留下了。
樓幕呢,他家就是縣城的,就單純的不想回家。
樓幕媽媽在婦幼保健院上班,按道理上班時間比較規矩,肯定有時間回家陪孩子的,但是無奈媽媽愛打麻將呀。
樓幕還在幼兒園的時候,就經常下了課被媽媽的同事或者牌友接到牌室,媽媽會給樓幕十塊錢,讓樓幕自己找飯吃。
樓幕也很乖,牌室隔壁就是沙縣。
他喜歡那裡的餛飩麪,吃完就會回到牌室,拿來三西張椅子並在一起,或是趴在上麵寫作業,或是累了睡一覺,等媽媽打完麻將帶他回家。
而樓幕爸爸是開廠子的,廠子在隔壁縣,每次隻有週末纔會回家。
更巧的是,樓幕爸爸也喜歡打麻將,通常週末午飯做好,就和樓幕媽媽一起去麻將館了,樓幕會自己熱飯自己吃,也不用洗,晚上爸媽回來了會乾淨。
然後在週日的晚上帶樓幕到球場打個把小時的羽毛球,打完回家洗完澡,就又回廠子了。
所以樓幕在上小學後就要求爸爸媽媽送他去上寄宿學校,當時跟我說的時候還笑嗬嗬,美其名曰:“這樣好歹不會餓死”。
就這樣,樓幕作為家裡唯一的小孩,不缺錢,不缺玩,爸爸媽媽也從不強求他學習,除了不咋管他,他其實活的挺自由。
理所應當,自然而然,他也留下來了。
學校分座位的時候,把我和他分在了前後桌。
我和他本來並冇有什麼交集,一個班50多個人,還從冇冇在同一個小組或者周圍過。
但命運的齒輪總是隨意的亂轉的嘛,他喜歡的女孩子恰巧坐在了我的斜前桌。
女孩叫沈清,是個高高瘦瘦,紮個馬尾的女孩子,符合一個靚麗的初中女孩的所有樣子。
在平時,他倆就坐附近,傳紙條聊天也跟我冇啥關係,山高黃帝遠的,人家傳個紙條我哪知道,更何況我也傳紙條跟室友聊天聊的不亦樂乎。
沈清因為也是下麵鎮考上來的,比我還遠的地方,她留校了。
說巧不巧的就坐在了我斜後方,他們倆自然就需要我給他倆傳紙條了,我一來二去就跟樓幕熟絡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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