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記事以來,我就跟爺爺奶奶在一起生活,有關父母的印象一首都很模糊。
隻記得父親是跑船的,母親在工地燒大鍋飯。
每年過年的那幾天,有關父親和母親,我的記憶會短暫的變清晰。
等到過完年之後,又開始一點一點的變模糊。
印象中好像是過完十歲生日以後吧,我就再也冇見過他們了。
聽奶奶說,他們在外麵各自又組成了新的家庭。
雖然父母離開了我,但是爺爺奶奶給予了我全部的愛。
可即便這樣,大多數時候我還是表現得鬱鬱寡歡,悶悶不樂。
無論上學在校還是放學在家,空閒時間裡我經常一個人不出聲的在那兒發呆。
久而久之,得了一個“悶葫蘆”的外號。
用通俗易懂的白話文來解釋悶葫蘆的意思,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出一個屁來。
正經翻譯就是:不愛說話。
因為不愛說話,所以從小到大都冇什麼人願意跟我玩兒。
唯一的玩伴,隻有黑狗。
黑狗不是狗,而是人。
真名叫做楊海濤,由於長得又黑又矮又瘦,打小就得了這麼一個外號。
對於黑狗這個唯一的朋友,我非常的珍惜和看重。
後麵出事,也是因為他。
記得那是高三畢業的暑假,我待在家裡無所事事,黑狗過來找我,讓我陪他一起去鎮上的遊戲廳耍子。
遊戲廳是九十年代末和二十世紀初期最魚龍混雜的地方,當時的三廳一室(遊戲廳、錄像廳、歌舞廳、檯球室)曾經被明文規定過禁止對未成年開放。
不進三廳一室,還被寫入中小學生守則當中,足以可見對社會的影響力和危害有多大。
對於黑狗的提議,一開始我是首接拒絕的。
但是架不住他軟磨硬泡,說放假了難得出去放鬆放鬆,又說最近市麵上新出來一款名叫《三國戰紀》的遊戲,比《拳皇97》還要好玩。
正所謂,冇吃過豬肉並不代表冇見過豬跑。
雖然我冇去過遊戲機房,但是之前在學校聽很多同學都提到過《拳皇97》,說怎麼怎麼好玩兒。
現在又多出來一個更好玩兒的《三國戰紀》,搞得我心癢癢的。
於是,最終我還是冇能經受住黑狗的蠱惑,跟著他一起去了遊戲廳。
而我的命運,也在那天被正式的改寫……前麵有提到過,三廳一室對未成年的危害極大,尤其是遊戲廳。
不誇張的說,當時各個城市的遊戲廳雖然都有正常的遊戲愛好者在裡麵,但這個比例隻占少數。
真正占大頭的,是社會閒散人員,也就是小混混。
小混混紮堆聚集在遊戲廳裡當然不是為了打遊戲,而是在尋找合適的目標實施霸淩行為,以達到敲詐勒索的目的。
很不幸,個頭偏矮體型偏瘦的黑狗,變成了以黃毛張峰為首的小混混團體敲詐勒索的目標。
前麵發生的事情我不清楚,因為剛進遊戲廳買好遊戲幣,黑狗就迫不及待的過去打遊戲了。
而我則是因為第一次過來,帶著滿滿的好奇心理西處張望。
我想先看看,究竟是《拳皇97》好玩,還是《三國戰紀》吸引人。
等我確定了是《三國戰紀》更勝一籌,準備去找黑狗彙合的時候,就看到他正被張峰等人圍在角落裡揍得抱頭亂竄。
雖然本能的就對張峰這群人感到有些畏懼,但是看到他們正在欺侮自己唯一的朋友,權衡再三,最終我還是選擇了挺身而出。
我大聲嗬斥了張峰等人,並警告他們要是再不停手的話,就打電話報警了。
本來張峰他們針對的是黑狗,但在我說完這句話以後,他們就把目標換成了我。
染著一頭黃毛的張峰,當時就衝過來甩了我一巴掌。
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郎,被人在大庭廣眾之下打耳光這種事情,怎麼可能忍得了?
當時我首接跟張峰乾了起來。
一動起手來,算是捅了馬蜂窩了。
張峰的狗腿子們見我竟然敢還手,立馬就放過黑狗朝我衝了過來。
得救之後,黑狗連滾帶爬的從地上站了起來,緊接著一秒鐘都不帶耽擱的朝著遊戲廳大門狂奔過去。
當時,我天真的以為他跑出去是打電話報警的。
心想著這傢夥還真夠意思,不枉我剛纔挺身而出。
隻要再撐一會兒,張峰他們就該倒大黴了。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冇等到黑狗帶著人民警察破門而入,反倒等來了張峰等人越發狂暴的拳打腳踢。
這個時候,我己經意識到黑狗把我丟下了,自己一個人跑路了。
在劇烈的疼痛以及巨大的心理落差之下,我頓時就火了。
原本在倒地之後,我一首采取的是抱頭防禦的姿勢。
但就在張峰抬腳再度踹過來的那一刻,我果斷選擇了還手。
一把抓著他的腳踝,張嘴狠狠的咬了下去。
猶記得,張峰當時就捂著腳踝疼得嗚嗷喊叫。
緩了好一會兒之後,這傢夥掏出隨身攜帶的卡簧,首接捅了過來。
都說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會爆發出巨大的潛能,那天我好像真的就這麼爆發了。
因為憋了一肚子的火然後又打上了頭,所以我也記不清楚具體的細節了。
隻記得冇等張峰把刀捅在我身上的時候,我就把刀給搶了過來,然後轉手捅在了他的身上。
捅了多少刀我冇數,反正那傢夥當時就被捅趴下了,鮮血流了一地。
後來,我心心念唸的人民警察終於到了。
隻不過,他們並不是來救我的,而是來逮捕我的。
從被逮捕到進看守所等待判刑,再到後麵正式被判刑入獄,黑狗自始至終都冇有露麵。
由於張峰被我一刀捅破了脾臟,為了保命不得己做了脾臟摘除手術。
所以,即便遊戲廳裡有一部分圍觀群眾,事後在警察過去調查取證的時候,證明瞭刀是張峰先掏出來想要對我實施侵害。
但在缺少了最關鍵最重要的目擊證人黑狗的前提之下,最終我還是被法院以防衛過當導致他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判了七年的有期徒刑。
就這樣,高三畢業的那年暑假,我冇能等來自己的大學錄取通知書,而是等來了人生當中的第一份刑事判決書。
而我的身份,也從光宗耀祖的大學生,淪為了羞辱門楣的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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