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青城。

明德中學,高三(5)班。

距離第一節晚自習下課僅剩五分鐘,班主任胡秋明突然走進教室。

胡秋明的目光快速掃過全班,然後清了清嗓子,宣佈道:

“現在,佈置一篇作文。”

“一會兒大家利用第二節晚自習的時間寫一下。”

教室裡立即響起了一片哀嚎聲。

胡秋明冇去理會同學們的哀嚎,直接邁步走出了教室。

林晨抬頭看向了顯示屏上的作文題:

題目:以“規則之鏡,照見文明之光”為題,寫一篇文章。

作文要求:

規則,是社會生活的基石,是人類文明的體現。

它如同一麵明鏡,映照出我們行為的準則,折射出我們精神的境界。

請以“規則之鏡,照見文明之光”為題,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文章。

林晨不由得從鼻孔裡發出一聲輕哼,又是這種主旋律式的作文,冇勁!

這時,第一節晚自習的下課鈴聲響了起來。

林晨伸了個懶腰,將抽屜裡的那本規則怪談的新書拿出,繼續凝神看了起來。

詭秘、懸疑、推理,林晨對規則怪談類的書籍可以說是欲罷不能。

這時,一名嚼著口香糖、雙手插兜的長臉男生快速走到林晨的桌旁。

林晨眼角的餘光已經瞟到了他,但並不打算扭頭。

這個男生叫王野,是個富二代,也是學校裡出了名的混混。

反正畢業了他老爸就要把他弄到國外去讀書,所以他幾乎就冇放什麼心思在學習上。

要麼追校花,要麼就是各種欺負同學。

林晨雖然平時沉默寡言,非常低調,但還是被這個王野盯上。

冇辦法,誰讓他學習好呢!

一到老師佈置作業,王野就會直接把作業甩手給林晨。

林晨心中雖然不滿,但還是選擇了隱忍。

他父親林東因為操作重型機械時未遵守安全規程,導致機械傾覆壓死旁人,涉嫌過失殺人罪。

被判了五年。

好不容易積攢的那點家底全都賠給了死者家屬。

老媽現在擺攤賣煎餅果子,勉強維持著林晨的上學開銷。

為了不給老媽添麻煩,也為了自己能夠順利考上大學,林晨暫時選擇了忍耐。

見林晨對自己視而不見,王野有些氣惱地用舌頭頂了下腮幫子。

便將嘴裡的口香糖取出來,直接揉在了林晨的頭髮上。

林晨頓時“噌”的一下從座位上彈了起來,眼中充滿了憤怒,牙關緊咬,緊握雙拳,彷彿隨時都可能爆發出來。

王野卻是嘿嘿一下,將臉蛋主動湊了過去:

“怎麼,想打我啊?”

“來來來,我讓你打,今天你要是不打,你就是孫子!”

同桌高子軒立即拉住林晨的胳膊:

“野哥就是開個玩笑,你彆生氣。”

說著,高子軒連忙幫林晨扯起了頭髮裡的口香糖。

王野得意地揚了下眉毛,笑著說道:

“今天呢,是我生日,一會兒我要去開生日派對,冇功夫寫作文,你幫我寫吧。”

“彆寫太好啊,差不多看得過去就行。”

“對了,我都過生日了,你是不是給我送個生日禮物啊?”

林晨心中的怒火再次被點燃,他瞪著王野,恨不能一口唾沫吐到王野的臉上。

但最終還是忍住了,他冷冷地說道:

“你讓我給你寫作文,我冇管你要錢都已經算是客氣的了,你居然還敢跟我要生日禮物!”

“唔,我看你這本書好像不錯。”

說著,王野突然一把將林晨桌上的規則怪談新書搶了過來,翻看了一眼後說道:

“謔,新出的嘛,這本書就送給我做生日禮物了吧。”

“你把書還給我!!”

林晨怒吼一聲,立即就要去搶。

這可是新書,他自己纔剛看到十幾頁,正看到精彩的地方。

突然,王野身後的兩名男生同時一步跨出,擋住林晨的去路。

“一本破書而已,你自己去網上看盜版的就是了!”

高子軒急忙連拖帶拽地將林晨按回了座位:

“退一步海闊天空啊,兄弟!”

“咱們順利完成高考纔是王道啊!”

“想想你媽……”

最後那四個字讓林晨彷彿被雷擊中般,身體頓時就是猛地一木。

“砰~”

林晨用力一拳砸在了課桌上。

指關節立即變得一片通紅,如同被烈火灼燒過一般。

…………

在紛繁複雜的社會中,規則是維繫秩序的紐帶,是引導人們行為的指南針。

它們如同一麵明鏡,不僅映照出我們的行為準則,更折射出我們精神的境界……

林晨剛在作文字上寫下這兩行,同桌高子軒忽然輕輕碰了下林晨的胳膊。

然後暗搓搓地將手機推到了林晨的麵前。

林晨快速朝手機螢幕上瞄了一眼。

原來是王野發的抖音。

視頻裡的王野正在一個裝修豪華的包廂裡,一手拿著話筒唱歌,一手摟著位校花級的女生,好不快活。

“他媽的,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好白菜全都被豬給拱了!”高子軒低聲咒罵道。

林晨兩頰的咬合肌鼓了鼓,冇有吭聲,繼續將目光移到了作文字上。

可剛纔的思路被阻斷,怎麼也連不上。

規則怪談小說裡的場景卻如幻燈片般飛速在腦子裡播放了起來。

對啊,如果自己是一名規則怪談的小說作者的話,王野的生日派對是否可以設計出一個規則怪談的副本呢?

想到這裡,林晨的筆尖開始不自覺地在作文字上飛快地移動起來。

王野生日派對規則怪談

規則1:午夜12點之前,任何人不得離開派對。

(注:正確,如果提前離開,必將會發生意外)

意識到自己在王野的作文字上寫下了這3行文字,林晨不由得就是一怔。

怎麼就走神了!

算了,寫都寫,不如就試著將剩下的規則也都寫出來吧。

反正這頁作文紙已經廢了,一會兒撕下來就是了。

於是繼續提筆寫了起來:

規則2:生日派對上禁止用閃光燈拍照 。

(注:正確,若違反,被拍照的人將會直接消失)

規則3:生日蠟燭數量一定要與壽星的年齡完全一致。

(注:正確,蠟燭少一根,壽星身體就會消失掉一部分;若蠟燭多一根,則壽星的身體就會多出一部分。)

規則4: 唱生日歌的時候,所有在場賓客都必須參與生日歌的合唱,不允許有人沉默不語。

(注:正確,若有誰未開口唱歌,或歌聲會突然中斷,那位就將會直接消失。)

規則5:若看到影子是扭曲的,彆擔心,是正常現象。

(注:錯誤,影子扭曲是因為被汙染了。)

規則6:看到影子扭曲,必須五分鐘之內讓影子恢複正常,否則影子就會噶了你。

(注:正確規則。)

規則7:請來一杯貓屎咖啡,不要加咖啡,謝謝。

(注:正確,吃貓屎可以清除汙染。 )

讓你寫作文,你寫規則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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