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YC很喜歡第六大道,燈光做到了非常統一,像是一個個發著光的立方體,充滿著封閉、冷靜以及剋製的資訊,NYC就是這樣,自由、冷漠,但總會有有趣的靈魂在此相遇。
在這邊流浪漢其實不可怕,不用過多地注意或者盯著他們看,當普通人處理就好!
他們一般也不會追著要錢,實在碰上了也不用說話快步走開就行啦,真正可怕的都不是流浪漢,有一次在馬路上看到一群人持槍搶劫一輛車,真把我嚇到了,好幾天晚上不敢出去。
每次遇到害怕的事,都會想起來小學時候的某個夜晚。
夏天,天氣很熱,家裡睡覺冇有拉上窗簾,半夜的時候突然被我媽叫醒,說是有人拿著手電筒在院子裡往屋裡照,那一晚我一下就徹底坐了起來,我媽趕緊穿上衣服出了院子去找其他家的叔叔來家裡看看,我則是躲在臥室的門後麵,偷偷地往院子裡看,最後也冇能找到這個人,懷疑是我家隔壁院子的租戶。
在這件事之後,我們加高了院子的圍牆,養了一條大狼狗,我爸去值夜班的時候也不能大聲和他說再見,但每次回到家的時候我都會看看床底、衣櫃裡有冇有藏著人,聽到狗叫的時候心也會提起來,實在是有陰影了。
這種害怕的感覺隨著後來住了樓房慢慢地消失了,但是,在NYC這種感覺又回來了。
這種時候,我特彆希望身邊能有個人搭伴,僅僅是搭伴就可以。
記得剛來NYC的時候,同事跟我說,In New York, youre your everything. 但我的確是被混亂的地鐵、皮毛髮亮的老鼠和路邊的零元購嚇到了,晚上也是儘快回到公寓。
同時,這裡的文化、藝術、人文底蘊,又讓我感覺遇到了很多能量與自己契合的靈魂,並與他們同頻共振,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她的“臟亂差”。
在來到NYC的很長時間,日常見到戴某人他也總是笑容不多,談判、代表發言或者討論的時候眉頭緊皺,就是我們常說的臉有點苦,後來我和他抱怨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他皺著個眉,他說他是為了看起來不猥瑣、不油膩!
他很瘦,個子算是比較高,大概1米78 79的樣子,在一起他有時候會笑著說他有一米八。
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手,用手指纖長來形容不為過,但是看起來卻很有力量感,他手上的動作很多,一會兒搓搓手指,一會兒搓搓紙質檔案。
我們辦公室有他的工位,但他常常都在另一個辦公室辦公,佈置工作也常是在討論間,總之每天會見到,但是見麵並不多。
終於迎來了第一次戀愛,誰能想到對象不是整篇的主角——我的戴某人。
他叫鄧愛華,暫且稱呼他為老鄧吧,是我的許久未見的高中同學。
某個陽光明媚的早上,剛剛到工位,app收到了一份檔案,竟然是多年未見、聯絡不多的高中同學,檔案是一份會議通知,我趕緊回了資訊:老同學,發錯人了吧。
那邊語音電話就過來了“你不是趙露嗎?”
“我是呀,我是你高中同學啊,是重名了發錯了吧”“哎呀,是我冇看清備註了”“在哪上班呢”“在XX呢”於是就是這麼有的冇的聊了起來,現在想想,可能真的原因還是因為獨在異國的孤獨吧。
在NYC也有很多同事,工作也很忙碌,但是獨處的時候那種孤獨感是怎麼也逃避不了的。
再或者,和同事週末一起出去玩或者聚餐的時候也還是會感受到深入骨子裡的孤獨,會感覺到這種聚餐遊玩的快樂也都是暫時的,總還是會回到這種孤獨。
老鄧的出現,給了我多一些的依靠,畢竟在國內的同學再怎麼樣聯絡的多,也冇有剛進入戀愛階段的男女朋友多吧。
他會定上鬧鐘每天早上叫我起床,會關心我一天工作累不累、吃了什麼、有什麼煩心事冇有,還會查NYC的美食攻略,告訴我週末可以去嚐嚐哪些好吃的,總之,在他身上我終於體會到了戀愛的好處。
但是我又知道之所以會和老鄧在一起,多少是因為暫時不用見麵吧,還是比較逃避要見麵可能會產生的親密關係,比如他和說等我休假回國的時候想抱著我親吻,我就會覺得有一些接受不了,至少這個階段我還是冇法想象和他擁抱、親吻之類的,就更彆提以後更親密的事了。
我也說不清楚我為什麼會這麼抗拒這種有身體接觸的親密關係,是這個人不對呢,還是我這個人有問題呢。
總之,我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老鄧對我的感情,但我多少有些“愛無力”,對感情總是冇法投入太多的熱情。
想著可能感情需要慢慢培養吧,那就慢慢來吧。
由於工作實在太忙,我也很少特彆關注老鄧聯絡我的時間,隻是覺得與他還是有距離感,畢竟隔著十萬八千裡呢,也並冇有太在意。
點擊彈出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