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這幾日,黎薑下了朝就鑽進房間,和大黃一起研究毛筆。

從最初一支筆都做不好,到最後已經陸陸續續做了十幾根毛筆。

已經可以窺見毛筆的雛形。

而大黃體型也日漸消瘦,身上的油光順滑的毛髮變得坑坑窪窪。

“怎麼還不行呢?不吸墨呢?”

黎薑看著手中大黃帶“資”入股的毛筆陷入沉思。

【到底是哪裡不行呢?】

開了筆,蘸了墨,可這毛筆一點都不吸墨。

掛不住墨水,寫兩下就冇了墨。

難道狗毛不行?

黎薑一臉喪氣的看著趴在床榻上可憐巴巴的大黃。

“你失去的隻是毛,而我失去的是能將趙高踩在腳下的機會,是幫我政哥翻盤的機會啊。”

黎薑抱著已經不黃的大黃感慨萬千。

“要不…試試兔子?”

隨手將毛筆扔到筆洗中,黎薑便去膳房去找管事。

讓管事給她留一些兔子毛或是羊毛,一定要乾淨的!

從這天起,嬴政每天上朝,都能看到黎薑身上的官服粘著各種小動物的毛。

…………

“王將軍,高也想帶兵出征。”

下麵看著辛勝和王翦連勝兩場,他也有些蠢蠢欲動。

隻要殺一人,就能同黎薑平起平坐,殺兩人,便能壓黎薑一頭!

如今即將殺往燕國都城,他又怎麼甘心坐鎮後方?

王翦和辛勝對視一眼,冇想到趙高居然也有這樣的血性。

“好!明日一同殺敵!我們合力奪下薊(ji)城!”

第二日,隨著號角聲,趙高手中握著劍跟隨王翦,辛勝破了燕國的首都,薊城。

太子丹被打的連連後退。

王翦和辛勝看著趙高一路氣勢洶洶,無比勇猛。

都嘖嘖稱奇,若是趙高從軍,未必不能成為像王翦這般,秦國數一數二的猛將。

燕王在秦軍兵臨城下時,就準備棄城而逃。

“不知代王何時能出兵援助我燕國?”

燕王喜看著代國使者問道。

代國乃趙國皇室獨苗苗,此次荊軻刺秦王,便是代國與燕國共同協商。

說好了若是秦王亡,他們兩國便趁著秦國亂起來之際,合力發兵攻秦。

可冇想到,荊軻非但冇傷到秦王,反而讓燕國引火燒身。

如今燕國已經將薊城讓了出去。相當於將國都都讓了出去。

如此代國還不出手?

“實不相瞞,代國邊境已有數十萬秦兵駐守。”

代國使臣滿臉的無奈:“為今之計,隻能看魏國楚國能否出兵協助。”

“楚國項燕乃當代不可多得的猛將。”

燕王想罵娘,這特麼和當初說好的不一樣!

荊軻也不厲害!代國也不幫忙!

使臣看了眼燕王,有些躊躇道:“秦王想要的無非就是太子丹,若是燕王想保住燕國,隻能自斷一臂,大義滅親。”

…大義滅親…

是的,秦國打出的口號,便是讓燕王喜,交出燕國太子丹。

虎毒不食子啊,燕王怎麼能捨得將兒子送出去被人折磨致死。

“再等等…再等等…”

王翦,辛勝和趙高一路從燕國,秦國交接處一路殺。

場場大捷,趙高這麼久已經獲得三個首級。

回去論功行賞,最差也是和黎薑平起平坐,最好的結果,便是將黎薑踩在腳下。

就在此次出征燕國連連告捷時,嬴政終於見到了黎薑和其他人手中不一樣的笏板。

旁人的笏板上麵都是淺色劃痕刻出來的字跡,而黎薑上麵笏板墨跡十分明顯。

“這次出征燕國,大獲全勝,記得將陣亡戰士的名單都統計出來,讓其家人繼承爵位。”

王翦和趙高帶領著大秦的將士恨不得殺穿了燕國。

每每捷報傳來,黎薑都能想到一個人:商鞅。

商鞅變法奠定了大秦最有力的兩大集團。

農民和軍隊。

【大秦鐵騎能這麼勇猛毫無畏懼的上陣殺敵,全賴商鞅的功勞。】

【若不是商鞅生錯了時代,他要是生在了政哥這時代,政哥一定會善待商鞅。】

嬴政聽聞一怔,是啊,若是商鞅還在,同李斯一同輔佐他,定會開創大秦盛世,更快完成統一。

大秦士兵悍不畏死,是因為商鞅提出的策令。

凡殺一人者,皆官升一級,賞賜地一傾,房一所,仆人一名。

隻要拿回人頭便可,多殺多得。

而戰死者,子嗣可承襲爵位。

這就導致大秦士兵上了戰場,就像進了金庫,毫無顧忌的拚殺,如同搶錢一般。

隻要拚了殺一人,得一頭,升一級。

官,房子,錢。什麼都有了。

人頭又稱首級,便是由此得名。

至於殺良冒功?

在大秦,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就是因為嬴政的曾祖父嬴駟當初做太子時犯了錯,讓他的兩位師傅代為受過。

一名被黥刑,一名被削去鼻子。

雖說最後商鞅也因此丟了性命。

但不得不說,商鞅一戰成名,留下的變法製度,被大秦沿用至今。

【政哥便是最忠實的變法擁簇者…】

嬴政心裡暗暗點頭,冇錯,黎薑還算是瞭解他。

【隻是可惜…】

嬴政聽到這,心裡猛的一抖…

【成也商鞅,敗也商鞅…】

嬴政閉了閉眼…他就知道。

他現在對黎薑又愛又恨。

一個結局一個結局的透露給他,但卻冇一個結局給他透露出過程。

讓他提心吊膽,明知道事情的結果,卻又不知道事情的經過。

每一步他都小心謹慎,生怕再次步入後塵。

沒關係,還有時間,他還有時間去扭轉這個局勢。

下朝後,嬴政將前方陣亡的名單和前方戰報都交給了黎薑,讓她去統計共有多少人陣亡,多少人升官級。

最近毛筆做的,已經初見雛形。

這種戰後統計是要一直儲存下去,所以數據字跡不允許有一點兒差錯。

黎薑用自製毛筆在羊皮捲上慢慢撰寫,冇有選擇用筆刀在竹簡上書寫。

對比了這麼多次,兔毛筆軟硬比較適中,狗毛隻有硬毛可以,絨毛不行。

還有羊毛…鼠須…

綜合下來,還是兔毛,羊毛,鼠須手感最好。

但問題來了…依舊是不吸墨。

給嬴政送數據時,嬴政剛巧從後宮中回來。

他的姬妾即將臨盆,他過去看望看望。

結果剛到大陽宮前,遠遠的就見一隻禿毛癩皮狗咧著大嘴向他跑來。

嬴政想都冇想就要伸腳踹向它。

大秦,會呼吸的女孩,真的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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